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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质学会关于推荐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5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阅读次数:9

各会员单位、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地质学会章程》《湖北省地质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换届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地质学会拟于2025年10月召开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及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

1.综合不同地区、专业、行业、年龄、性别等情况,由各会员单位民主推荐会员代表。

2.经换届工作组邀请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直接成为会员代表。

(二)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省地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关心、支持并热爱学会工作,身体健康;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工作作风民主,团队精神强;学术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地质科技工作者,或热心学会工作并从事组织管理工作的现职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2.各理事单位在民主推荐的会员代表中,推选理事候选人。经换届工作组审议后,向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理事候选人名单,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理事会理事。

(三)第十二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

1.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选应符合理事人选条件,且热心参与学会工作,具有较强组织管理和协调沟通能力。

2.各常务理事单位在推荐的理事候选人中,推选常务理事候选人,经换届工作组审议后,向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四)新一届学会负责人。

1.学会负责人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

2.学会负责人人选的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风,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地质科技工作者或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3.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的候选人由理事长单位推荐,副理事长候选人由副理事长单位推荐。经换届工作组审议后,向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学会负责人候选人名单,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会负责人。

(五)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1.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民主办会能力,完善学会治理结构,强化日常监督,促进学会工作有序健康发展,决定成立湖北省地质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监事人选从会员代表中推荐,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长1名。

2.监事不得兼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及秘书书处工作人员,不得与上述人员有近亲属关系。

3.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在民主推荐的会员代表中,推选监事候选人,经换届工作组审议后,向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监事候选人名单,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二、候选人名额及构成

(一)理事长单位。含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员代表共40人。

(二)副理事长单位。含副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理事及会员代表5至9人。

(三)常务理事单位。含常务理事1人,理事和会员代表共3人。

(四)理事单位。含理事1人,会员代表2人。

(五)会员单位。含会员代表2人。

(六)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设置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增加会员代表1人,其主任委员由理事或以上职务兼任。

(七)特邀会员代表。

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候选人分配名额表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履行民主程序,认真做好会员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请推荐的各会员代表填写《湖北省地质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2);推荐的各监事候选人填写《湖北省地质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以上表格须打印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三)推荐兼任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及名誉职务的党政干部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附件4、5),并按有关程序报请人事组织部门批准。

(四)请各会员单位填写本单位推荐的《湖北省地质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候选人汇总表》(附件6)。

(五)请于7月31日前将推荐的会员代表和各候选人名单、推荐(登记)表格及汇总表报湖北省地质学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地质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苑谊,张钰琪;

联系电话:027-86656256(传真),15871722081,13986364309;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412室);

电子邮箱:hbsdzxh@163.com。

 

附件:1.湖北省地质学会第十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分配名额表

    2.湖北省地质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

    3.湖北省地质学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4.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省管干部)

    5.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表(非省管干部)

    6.《湖北省地质学会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候选人汇总表》

 

 

湖北省地质学会

2025年6月24日

鄂地会〔2025〕2号 湖北省地质学会关于推荐第十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候选人的通知.pdf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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